问题 | 什么条件下有护理费 |
释义 | 支付护理费的条件如下: 1、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护理而支出的护理费; 4、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根据护理人数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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