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凡是涉嫌 刑事犯罪 的,被依法采取 刑事拘留 、 逮捕 的 犯罪嫌疑人 都会被移送当地相应看守所关押。另外,被判处 有期徒刑 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执行 刑罚 。被判处 拘役 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也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