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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子买到凶宅怎么办
释义
    买房买到凶宅的解决办法:若符合被欺诈、或者对买卖合同产生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情形的,买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但是买方需要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间内及时行使其权利。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是:
    1、商品房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2、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或卖方欺诈胁迫下订立的合同;
    3、买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买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没有取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
    5、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6、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民法典中网签购房合同如何撤销
    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合同是以欺诈手续实施、以胁迫手段实施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双方签订合同不一定会使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在于:1、两者产生的原因是不同的,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有重大误解或者是一方显示公平以及是由于欺诈胁迫,而无效合同则是因为合同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又或者是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等;2、可撤销的合同是由撤销权人决定是否需要撤销,法院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而无效合同,人民法院都是可以主动干预的;3、可撤销合同并不是当然无效的,但是无效合同则是自始无效,不能够转为有效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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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0: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