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2.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二)先进人物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2年以上;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年度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含最低工资标准);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廉租办申请廉租住房。低保现在规定好像是人均收入不足712.5元。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