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领结婚证的条件:第一,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第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第三,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