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卡丢了网上挂失流程 |
释义 | 社保卡丢了网上挂失流程如下: 1、打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 2、按下登录,打开登录页面; 3、完成登录打开个人网厅页面; 4、按下社会保障业务。打开社会保障业务列表; 5、按下社保卡挂失/解挂,进入到社保卡挂失/解挂页面。最后选择挂失方式进行挂失就可以了。 补办社保卡需要的资料有以下: 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应凭本人身份证到就近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 2、原医保ic卡换制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 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审核,予以报销一次且为挂失更换前最近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卡的首次发放为免费发放。因被盗、丢失、损毁等原因补换社会保障卡的,适当收取工本费。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全省统一标准为20元,由各社会保障卡对应的发卡银行收取。各合作商业银行收费之前须向物价部门报备,在银行网点进行公示,给补换卡人开具相应收费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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