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结婚户籍证明怎么办理1、持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开本人户籍证明即可。2、派出所会办的,这是他的工作责任。3、办理很简单,凭本人身份证就可直接办理,三分钟搞定,交手续费4元。4、结婚后,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最后,再凭派出所手续到所在居委会落户。5、准生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6、只要你们够到法定婚年,就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派出所会办理的,以后没有什么麻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详见后文申请书)。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出生证会用到)。3、村委接收证。(备注: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