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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期间欠的债务一定要共同还吗
释义
    分居期间欠的债务不一定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夫妻经营,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而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一、债权人死了妻子必须还贷款吗
    对于去世丈夫的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偿还,对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用偿还,所欠债务应当从丈夫的遗产中偿还。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要还吗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还。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当事人也就无需对配偶婚内在外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是配偶为了夫妻家庭生活在外背负了债务,则该债务就算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此就都要偿还。
    三、夫妻分居后的还贷款应该怎么办
    分居期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欠了贷款,那么这贷款应视为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该贷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那么由借贷人自行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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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