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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七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典型情形包括哪些?
释义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行为可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具体情形包括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肆意挥霍、携带逃匿、用于违法犯罪、抽逃转移资金、隐匿销毁账目、拒不交代资金去向等。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可依法定罪处罚。对于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也可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可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七种典型情形: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结语
    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情形,根据七种典型情形的描述,可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其中包括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与筹集资金规模不成比例、肆意挥霍集资款、携带集资款逃匿、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隐匿、销毁账目、搞假破产、假倒闭、拒不交代资金去向等情形。根据具体情况,对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将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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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7: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