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原则上女生已年满14周岁,神志正常,未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违背妇女意愿的(如麻醉)手段,该女纯属自愿的话,不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与14周岁以下女孩发生关系,不论是否自愿,都按强奸罪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