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的管辖指的是什么呢
释义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一、起诉离婚的管辖怎么规定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朋友欠钱不还我去报警会不会有事
    不能因为朋友欠钱就向公安报警。因为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管辖辖区内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而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三、人民法院的司法职权包括
    (1)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2)审判法律规定由它管辖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是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审判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4)审判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5)核准判处死刑的案件;(6)对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7)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事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22: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