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月认证的发票是必须当月抵扣的。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认证通过的方可作为扣税凭证。如认证不符,按规定处理。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法律依据《国税总局发的国税函》六百一十七号 自2010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要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