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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期未居住房屋的物业费缴纳问题
释义
    长期不住物业费的缴纳:房屋长期闲置需交纳物业费,可协商打折;物业费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未交费可通过沟通、催缴通知书、公示名单等方式解决;逾期不交费可通过司法诉讼解决。物业费可不交情况:房屋未交房由开发商缴纳;租赁合同约定租户缴纳;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责任;无合同、服务质量差、收费范围扩大等。
    法律分析
    房子长期不住物业费的缴纳:
    1、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2、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3、根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4、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物业费不交的办法有哪些
    1、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如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且是物业服务企业能力范围内所能解决的,应当积极为业主解决问题,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2、解决问题后,若业主仍不愿意交纳物业费,在进一步沟通的同时,可以发放物业费催缴通知书,给予其充分的考虑时间是否交纳物业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对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费抄告制度,将不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和未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干部职工名单抄告给各单位,督促其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并及尽快交纳物业费;
    4、经过上述沟通后,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介入受理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的案件。
    物业费可以不交的情况有哪些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结语
    合理缴纳物业费是维护良好社区秩序和居民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长期不交物业费的情况,应采取合适措施解决。业主可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减免费用,或根据相关政策享受折扣。物业费应在房屋实际交付后开始缴纳,业主需按合同约定履行缴费责任。如业主拖欠物业费,可通过沟通、催缴通知书等方式促使其履行义务。如仍无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在某些情况下,业主可暂不交纳物业费,如房屋未交付、出租合同约定由租户负责、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责任等。需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确保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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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