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七大理由 |
释义 |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7、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 一、物业断水断电系属违法行为。 1、法律没有授权。《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可见,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水电等费用。在业主未缴水费、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供水、供电等单位的授权停止对业主的水电供应。但仅限于业主未缴水电费的情况,于物业费缴纳与否无关。 2、合同相对性原则。给业主供水供电的相对人应该是供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辩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水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停水停电的权利。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人是供水供电人,而非物业公司。 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 1.小区物业公司改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地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2.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计划施工。 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采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其中,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 二、什么情况下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 一般情形下,业主都不可以拒交物业费。除非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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