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只能对房屋装修进行残值评估,获得补偿有限,考虑到贬值。要获得与购房款对等的补偿,需要签订协议将装修款视为购房出资款。协议内容无法在购房合同中体现,需双方另行起草。 法律分析 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此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如果想要得到与购房款对等的补偿,必须签订协议,将装修款当做购房出资款来对待。但此类协议内容无法在购房合同中体现,男女双方可另行起草,主要内容体现装修款为购房出资款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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