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1.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况。 2.协议必须双方亲自签署,非双方亲自签订的无效。 3.在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上要避免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财产情况时,不要急于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双方自愿签署,亲自签署,避免使用笼统说法,并在调查清楚财产情况后签订。 法律分析 应注意下列问题: 1.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协议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拓展延伸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要点和常见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需要注意一些关键要点和常见问题。首先,双方应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比例,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其次,应注意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另外,还需考虑债务的分担和赡养费用的安排。常见问题包括如何评估财产价值、如何处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割等。此外,还需注意协议的具体条款,如财产转移、财产评估、协议解除等。在签署协议前,双方应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以避免后续纠纷。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需注意双方自愿签署、亲自签订的原则。切忌使用笼统说法,而要明确财产归属和分割比例。在签署前,需调查双方实际财产,避免心急签订无效协议。另外,需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合法、公正。评估财产价值、处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割等问题也需注意。协议条款包括财产转移、评估和解除等。确保协议合理和公正,避免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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