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夫妻常吵架而想离婚可以吗 |
释义 | 可以离婚。只要证明感情破裂的条件就可以离婚。此外,如果第一次未作出离婚判决,双方分居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会准予离婚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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