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进行监督吗? |
释义 |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进行监督,这是由于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监察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一、民间借贷会发生哪些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会发生以下纠纷: 1、借贷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 2、贷款人不按时提供借款; 3、借款人不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借款人逾期不还本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有什么后果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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