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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师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释义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具有以上工作经历者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单位证明一份。
    一、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男(或女),汉族,****年**月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大学****专业),现任******。****年**月至****年**月,任*********(乡镇工作满两年)。
    特此证明。
    中共*州市***党委(或党工委)
    20**年*月*日
    镇街主要负责人意见:
    组织部分管部长意见:
    二、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认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初次就业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是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看作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人员,他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起始时间算起。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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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