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定到期日的意义 |
释义 | 1、若持票人不在到期日及其后的法定期间内提示付款,将失去对前手的追索权。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其追索金额包括的利息从到期日开始进行计算。 3、持票人不得在到期日前行使付款请求权。 4、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般也是从到期日起计算。 5、更主要的意义在于确定付款人开始履行付款义务的期限。 一、商业汇票到期日前那些情形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商业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应写谁 1、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就是汇票的付款人。 2、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一定是出票人,只有出票人自己承兑汇票的时候,出票人才是承兑人。 由于商业承兑汇票是远期票据,有一定的付款期限,汇票不到期,承兑人是不付款的。所以,商业承兑汇票需要在汇票到期前进行承兑,就是要承兑人确认债务,承诺在汇票到期时履约付款。 3、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的区别:提示承兑就是在汇票到期前,向承兑人出示汇票,让承兑人做出到期付款的承诺。承兑人只有承兑了汇票,他才是汇票关系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如果汇票没有经过承兑,承兑人就不是票据关系人,当然也就不需要付款。所以,承兑是商业汇票的必经环节。 提示付款,就是汇票到期后,持票人向承兑人出示汇票,要求承兑人足额付款的票据行为。 4、汇票到期后,持票人应该首先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只有承兑人拒绝付款,才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承兑人是第一债务人,其他票据债务人是第二债务人。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该首先向承兑人主张权利,在承兑人拒绝承担票据责任后,才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三、承兑汇票多长时间过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所有票据自身都有其有效期,商业汇票有效期为6个月,银行汇票有效期为1个月。到期后,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仍然享有票据权利,该票据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有效。根据《票据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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