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怎么签? 和公司签劳动合同要注意的是:1、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2、履行告知义务;3、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先让劳动者签署,用人单位统一盖章;4、办理入职手续;5、办理用工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能和分公司签吗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员工可以既和母公司签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吗 员工不可以既和母公司签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母公司与子公司为关联企业,只能与一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既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只能认定为变更过劳动合同。 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容易与之混淆的是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员工可以既和母公司签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吗 不可以。母公司与子公司为关联企业,只能与一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既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只能认定为变更过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针对愿意转至子公司工作的员工,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母公司、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将用人单位变更为子公司,并就工作地点、工资、福利待遇等变化作出明确约定。同时,为避免员工向子公司主张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子公司应根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内容,与员工另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能否和分公司签 1、劳动合同是可以和分公司签署的,因为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该内容由 张豆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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