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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后续有哪些问题?
释义
    1、离婚前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但可提出损害赔偿。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4、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哪些事项协议离婚时需注意
    以下这些事项协议离婚时需注意:1、双方必须已经在我国内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配偶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起诉离婚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1、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2、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撤销及变更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和变更的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其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迫。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常会难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人民法院在确认协议可撤销或变更时,不能轻易将协议中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而予以撤销或变更;同时,对于“乘人之危”的认定也应谨慎,不宜将急欲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作出的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的后果,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病、行为能力受限而监护人监护不力等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协议,才可认定为乘人之危。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1、分割要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合法所有的共同财产;3、分割的内容要包括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4、以及要约定违约责任等条款。
    军婚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例外。其中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大致包括一下几种:1、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2、犯有重婚或者婚外恋、婚外性行为;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经家人屡次劝说仍不予悔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该内容由 羊凤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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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