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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案件的申诉时效是多久
释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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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4: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