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大件护送车辆标准是什么 1、大件护送车辆标准如下: (1)自行护送,能够承运三类大型物件、自有4组以上大件运输车组、具有5000平方米以上封闭式经营场所,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专业护送,全国性专业大件护送公司,以及省市自治区根据需要组建省级专业大件护送公司。 2、法律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八条 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申请机关需要列明超限运输途经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运输的,向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二、大件运输护送车都需要什么条件 1、需要有可靠的护送方案,且按照护送方案进行护送 ; 2、需要持有超限运输通行证驾驶资质、安全保障措施、是否按许可内容配备护送车辆; 3、需要对大件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测量,并填写核查表,同时进行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