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本是夫妻二人的名字 ,卖房需要两个人都签字吗? |
释义 | 一、房本是夫妻二人的名字 ,卖房需要两个人都签字吗? 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卖房时也需要两个人签字,因为这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擅自签订买卖合同转让给他人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他房屋共有人利益的情形,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2.出卖人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法定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对转让行为予以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3.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如何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该合同有效。 二、房屋共有人出卖房屋是否有效 (一)如果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他房屋共有人利益的情形,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二)出卖人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法定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对转让行为予以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三)出卖人擅自转让法定共有房屋,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对转让房屋享有代理权,或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构成表见代理,出卖人或其他房屋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其他共有人是否有过错不影响表见代理的构成。 (四)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信赖作为权利外观的不动产登记,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其他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三、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有一些夫妻约定共同买房,由于男方出的钱多,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后又提出希望女方向家里要部分资金把房贷提前还掉,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是以登记为准,如果还款双方没有约定相关合同,房产证上写的男方的名字,那么房子权仍是男方。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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