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 |
释义 | 建议你仔细看看河南卫生局关于规范《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程序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等重要信息的法定医学证明,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公安厅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新版河南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lt;出生医学证明河南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gt;启用管理的通知》(豫卫基妇〔2004〕37号)文件精神,现将《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程序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办理程序:申请补发人需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同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补发机构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发。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正、副页;已报户口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只补发正页。各县市区卫生局填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备案登记表,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对象条件: (一)1996年3月1日以后在本辖区出生的婴儿,因遗失、被盗需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人须登报声明原证作废,持登报声明及以下材料: 1、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出具的存根复印件; 2、住院病历、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由原接生人员签字,加盖该助产机构公章; 3、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父母户口所在村委(居委会)出具的补办证明; 5、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儿未办或已办户口证明。 (二)、1996年3月1日前出生的婴儿不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办理的,由原接生单位根据病案记录另行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书”或办理出生公正手续。 (三)、特殊情况需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仍按宛卫〔2001〕184号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妇幼卫生医学证明补发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妇社处 卫生局办公室2009年8月25日印发 先去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携带小孩的出生证、家庭户口本、缴纳罚款的收据,书面申请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审批后户籍科即可为小孩办理户口,详情可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没结婚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合法生育子女同等待遇,小孩可以报户口的,小孩跟母亲就报在母亲的户口上,未婚生育也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到当地计生和公安系统咨询罚款事宜。 建议及时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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