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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产权的法律依据
释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一、房子是公婆名字该如何
    房子是公婆的名字,房产证上的名字只能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首先要确定房子的产权所有权。如果是公婆所有,要和家人协商,通过转让、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房子的产权。,并登记更改房产证上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法律手段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更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买房合同签完能过户么
    买房合同签完,履行合同义务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过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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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6: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