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 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二、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讨要? 1、明确请求范围。 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 (1)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 必要或有益,应按照管理人支出费用时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个人的意志。 (2)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3)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 2、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