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专利权无效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涉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有:
    1、启动无效程序,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无效程序的启动时间可以持续到专利权终止;
    2、审查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3、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合议组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一种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维护专利权有效;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权利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护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7: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