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的规范政出多门,凡是有点权力的部门都在自己的业务领域规定了自己的标准,劳动部在工伤领域,公安部在交通肇事领域,最高法、最高检在追究刑事犯罪的领域规范轻伤、重伤都有自己的标准,可谓非常热闹,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给你汇总下,你看下你的鉴定目的不同用百度搜索相应的法规: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把握不准的站内信告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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