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登记卡怎么办理 |
释义 | 北京居住登记卡办理流程: 1、首先,办理居住登记卡的来京人员需要到居住地所在的流管站办理,并非所有的流管站都能办理,有居住地点的限制; 2、然后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并且签字贴照片; 3、提交《暂住人口登记表》及证明材料; 4、审核证明材料(审核后退回); 5、人像采集,信息录入; 6、最后,打印居住登记卡。 北京居住登记卡办理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证件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3、申请人的在京住所证明: 选择自购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选择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选择寄宿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出具的寄住、借住证明。(需同时提供房屋产权凭证,农村宅基地房屋无产权凭证的,提供户主户口簿)。 选择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综上所述,持居住登记卡半年以后,可以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由于居住卡的有效期只有半年,持卡人员需要在到期前一个月到办卡流管站进行续期签注,之后就可以到派出所去办理居住证了。 【法律依据】: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六条 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应当为来京人员提供暂住登记服务。 第七条 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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