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实行上四休三政策,是否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
释义 |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职工的休假工资,不得扣除4天假期的工资。职工请事假时,只能扣除当天工资,不得扣除4天工资。根据劳动部和劳动社保部的相关规定,企业工人在事假期间一律不发工资。然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职工在事假期间的工资。 法律分析 休息日是不带薪的,用人单位应当是每月休4天假不扣工资,不是4天假期带薪。但是,职工请事假,用人单位只能扣除当天工资,扣除4天工资违法,属于克扣职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1.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拓展延伸 员工权益保障:公司上四休三政策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实行上四休三政策需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首先,该政策应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其次,公司应与员工充分协商,确保在实行该政策的过程中,员工的工资、福利和职业发展不受损害。同时,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员工在工作和休息之间能够平衡。如果公司的上四休三政策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实行上四休三政策时,公司必须确保合法合规,保障员工的权益,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实行上四休三政策需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与员工充分协商,确保工资、福利和职业发展不受损害。同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员工工作与休息平衡。如政策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员工权益,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因此,在实行上四休三政策时,公司必须确保合法合规,保障员工权益,维护良好劳动关系和企业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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