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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停止业主的水电供应,停水停电权利属于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约定物业公司可停水停电催缴物业费是不合理的,侵犯了供水供电公司的权益。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责包括协调服务、管理公共设施、接待业户、处理投诉等,但停水停电不在其服务范围内。拖欠物业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业公司停水停电是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小区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
    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下,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一约定侵犯了供水供电人的权利。
    并且,由于供水供电义务所对应的是交纳水费电费义务,即使供水供电公司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替其收取水费电费并可以停水停电作为收取费用的手段,物业服务企业也不能以停水停电催缴物业服务费用,因为供水供电不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其从供水供电公司得到授权的范围是有限制的。
    二、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责有哪些?
    1、在物业管理部主任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公司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区域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主任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主任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负责公司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9、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10、按接待来访规定,做好来访登记,对电话预约的来访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部门,对突然来访者,要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约时间接待。
    11、负责接待及处理业户咨询、投诉工作,并定期进行回访。
    12、负责为公司业户商务、票务收发等项服务工作。
    13、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物业分给省电费完全就是两回事,即便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的,但供水供电这并不在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之内,所以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物业公司停水电都是违法的,对拖欠物业费的行为只能到法院起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权利停止业主的水电供应。供水供电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的责任,而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范围。即使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停止水电供应也是违法的行为。对于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责包括协调各项服务工作、管理公共设施、处理投诉等。请业主在遇到相关问题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寻求合法渠道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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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