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要退彩礼钱吗 |
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彩礼是否需要返还,要看男方的态度,如果男方不主张返还的,女方不用返还。如果男方主张返还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彩礼。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就是说,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一起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财物,数目一般比较大,这样就会导致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适用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会判决返还一定的彩礼。在扣除必要的花销之后,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判决返还彩礼的比例。 一、目前我国结婚还有没有彩礼 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司法实践中,彩礼纠纷案件的处理,对于应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二、没结婚不肯退彩礼该承担哪些责任 没结婚不退彩礼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给女方赠与彩礼是我国结婚时的传统习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方给女方赠送彩礼后,女方出现悔婚或者结婚后不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诉后,女方有能力退还彩礼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有可能被判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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