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男方给的彩礼一般不退还,除非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男方在婚前导致生活困难。返还数额根据共同生活时间、财产使用、经济状况、彩礼数额和过错大小等因素来酌情确定比例。离婚时男方给的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还,但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双方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即使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况,也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全额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返还数额时,会酌情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经济状况、彩礼数额和过错大小等因素,以确定返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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