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撤销合同 的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于《 合同法 司法解释(一)》(主法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包括以下规定: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 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 诉讼 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 债务人 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 合并审理 。 第二十六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 律师 代理 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