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区域保护是指地方政府为贯彻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增强财政资金的边际使用效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实行的一种宏观调控。简单的说就是保护自己地方的企业而限制其它地方的商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