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服务合同与承揽合同不同,前者是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物业费,后者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收取报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物业服务包括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 法律分析 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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