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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部门承包合同
释义
    企业承包合同模板的规定:
    1、应当写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具体信息;
    2、应当写明承包运营要遵循的总原则,对承包时长、具体时间段和承包费用进行明确;
    3、对承包方合法经营、自主经营,发包方经营财务监督、保障合法利益等权力义务进行约定;
    4、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一、集体流转土地回收的规定有什么
    土地流转常见的方式有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等。二轮承包期为30年,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但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发包方能否干预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有权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从事非农业生产,但必须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无权干预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选择从事何种类型的农业生产。
    当承包人承包土地后,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承包方来说,国家实行土地承包制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农业生产。因此,承包方必须将所承包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4条规定:“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该法第15条规定: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依此规定,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和法律的规定。当承包方在土地上从事非农业生产时,发包方有权制止。但是承包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范围内自行选择从事何种农业生产。对于这一点,发包方无权干预。发包方应当尊重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方对承包方的监督权并不是干预承包方的经营权利。
    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是什么?
    1、协商
    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发包方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统一与受让方进行协商。
    2、审查
    流转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同村同组承包户相互间转包、租赁、互换土地或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不审查)。
    对受让方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资质审查:法人资格、注册地址、信誉度、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履约能力等;
    (2)、项目审查:实施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的预期效益及经营风险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证金和土地复耕保证金制度。
    3、订立合同
    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与受让方订立合同。
    除代耕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都应签订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化书面合同。
    4、备案
    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流转双方有意进行流转合同鉴证的,可以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或公证机关申请合同鉴证。不得强制要求流转双方进行流转合同鉴证。
    5、归档
    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应及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签订的流转合同及其他规范性流转书面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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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