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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3000怎么走法律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
    首先应当确认该次诉讼的管辖机构,若双方借款协议有约定且未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则从约定,若无约定则一般按照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其次,债权人应当按照借款事实以及诉讼请求准备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起诉。
    最后,在取得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债权人可以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若拒绝履行则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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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