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一般在什么时候生效? |
释义 | 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当买卖双方签定的书面合同中约定了该合同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时,按合同约定的断定。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可以根据送货单、收货单等证据,并结合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习惯,来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一、签收单能证明买卖合同成立吗? 仅凭签收单不能证明买卖合同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而卖方出具结算单、送货单、收货单、发票等材料,主张存在买卖合同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才能认定是否存在买卖关系。 二、货物买卖未签合同算违约吗 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货物买卖关系是否成立并不以有无书面合同为唯一的标志,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也能表明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进行货物的买卖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要签订买卖合同,以买卖时的相关问题进行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实践中不是所有的买卖都会签订合同的。 三、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1、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即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强制性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就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房屋的出售达成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合意,并履行法定及约定的相关手续后,该合意对出卖人与买受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3、在合同生效时间上,通常是合同成立即生效,但如果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合同不能生效;此外,合同生效可以由合同主体在合同中约定附期限或附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届至或者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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