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转院手续的具体步骤 |
释义 | 转院手续包括登记备案、费用结算和护送安排。转院需由主治医师提出申请,副主任医师签署意见,并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办理手续。重症病人需解决护送问题,必要时由医院派医护人员护送并完成交接手续。具体办理转院手续的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结算处办理出院结算、医保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等。转院需征得所在科或科主任、转入医院和单位同意,且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能转外省治疗。 法律分析 办理转院手续流程如下: 1.住院三天前需要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由管床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由副主任医师签署意见、医院办公室加盖公章后,方可转院。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2.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由经治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转院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转院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 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 3、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 办转院手续都需要什么 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 结语 转院手续办理需谨慎,流程如下:1.住院前需备案登记,医师提出,经医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医院加盖公章方可转院。参保人员需凭医疗机构转院证明办理手续。2.费用结算与出院相同。3.重症病人转院需解决护送问题,并与被转医院做好交接手续。转院手续包括填表、联系医疗机构、办理备案。转院需征得科讨论或科主任同意,有时须报请单位及卫生厅批准。病情较重者需留院,稳定后再转院,家属应积极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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