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定的内容概述 |
释义 | 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及注册公司的法定流程。强制性规定包括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股东大会决议和提供担保等。注册公司流程包括核准名称、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和刻章等事项。 法律分析 一、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有什么 1、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 (1)必须与形成劳动关系一个月的劳动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3)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4)其他强制性规定的条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二、注册公司的法定流程是什么? 1、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4、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 结语 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必须书面订立并缴纳社会保险;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其他强制性规定。注册公司的法定流程包括核准名称、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和刻章等事项。以上内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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