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确权新规定是: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确权在新制定的《民法典》中规定,要求不动产物权变更是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进行办理变更确权登记,否则就不会发生物权变动。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