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算赠与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算赠与的情况如下: 1.当房产不属于共同夫妻财产时,拥有者将房产过户给对方的行为就属于赠与。 2.当房产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此时就属于赠与拥有的那部分。 3.当离婚时,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一方用钱购买另一方拥有或者全部拥有的部分,而过户的行为就不属于赠与。 因为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一、赠与协议有哪些特征 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目的的合同,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 二、房屋无偿转让合同是否能签订 房屋无偿转让合同是能签订,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无偿转让应视为房屋所有权人对受赠人的无偿转让的行为。而赠与房产协议只要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则是合法有效的。 受赠人可以依据赠与协议请求赠与人协助办理过户登记,完成过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的有效不代表房屋就已然完成赠与,赠与房产若要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即使得赠与财产在法律上归属于受赠人,则必须办理转移登记。强调一点,赠房协议有效并不必然能够实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还需要考虑到房屋所有人自身的所有权是否受限,例如有无查封、抵押等情况。同时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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