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定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履行抚养未成继子女的义务,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支持,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但行为能力有限或者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抚养义务; 3、继子女履行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继子女在经济上支持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中帮助继父母。 只要有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之一,就可以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依法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