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主旨是:对于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调查处理;对于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事项,应在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相关人员;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应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投案。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如下: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程序和要求 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程序和要求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将犯罪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或法院审理的过程和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移送案件时需要进行案件立案、侦查、证据收集等程序,并确保符合合法性、证据完整性和程序正当性的要求。此外,公安机关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程序要求和移送材料的完备性进行移送,确保案件的顺利移送和正常审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程序和要求的严格执行,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秩序。 结语 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既要及时处理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又要在24小时内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同时告知报案人等相关人员。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还需书面告知报案人等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投案。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了案件的合法性、证据完整性和程序正当性,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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