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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的调解方式有哪些?
释义
    劳动仲裁的调解方式:
    1、充分听取双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
    2、耐心疏导。
    一、处分是不是要本人签字
    大学处分需要被处分人本人的签字。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是:1、向违法者展示执法状况;2.收集证据;3、口头告知违法者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违法者依法陈述和辩护的权利;4、充分听取罪犯的陈述和辩护,违法者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5、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交给被处罚人;6、当场收缴的,填写罚款收据,交给被处罚人;不当场收缴的,通知被处罚人限期到指定银行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三、行政处罚无效的种类有哪些?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处罚无效。具体来说:
    一是做出的处罚没有法定的依据;
    二是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而处罚违反法定程序中又有两种情况被特定为行政处罚不成立。
    一是没有告知给与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二是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权利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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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