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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沿街房拆迁,承租人能否主张停业损失
释义
    沿街房拆迁,承租人能主张停业损失的,因为在我们国家对于拆迁的房屋本的原则就是弥补他的损失,而沿街的房屋他如果是属于商业房的话,那么其中就会涉及到一个停产所造成的营业损失,因此是可以向拆迁方来进行一个方关费用的主张的。
    一、厂房拆迁租客有没有补偿
    在厂房满足合法建筑的前提下,既然拆迁对厂房租客的权益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损害,则厂房的承租人有权就拆迁主张补偿,补偿的大部分来源于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费,如果租客自行装修厂房,还可以主张装修费和设备安置的费用等。
    二、租房拆迁租户是否可以获得补偿
    租房拆迁租户是可以获得补偿的。普通私房拆迁,承租人租用房屋居住或者是经营,和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若是租赁协议中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已经做了约定,那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因为拆迁而终止了租赁协议,承租人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租金,同时也可以主张一定的搬迁费补偿。营业性质的房屋,承租人有合法的营业手续,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房屋装修费、搬迁费等补偿。
    三、小区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城市不断更新与发展,一些在上世纪建成的小区由于环境、安全、质量等问题需要拆迁后重新规划建设,那么这些老旧小区在面临拆迁时的具体补偿标准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规定,但是这些小区所占用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国有土地,对其补偿标准就应当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的补偿内容及方式对其进行补偿。具体包括如下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如果房子是营业性用房,还应当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但是,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应当充分听取被征收人也就是小区业主的的意见后才能制定出最终的安置补偿方案,并且要遵循一个不降低被征收人生活水平的原则。所以,如果被征收人在知晓自己所在小区即将面临拆迁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和政府保持沟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能够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制定出更加合理的安置补偿方案,保证征地拆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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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