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的 |
释义 |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该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不按时给的怎么办 抚养费不按时给付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时支付抚养费。 3、若对方无正当理由仍不按时支付,则此时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抚养费不按时给的怎么办 抚养费不按时给付的处理方法如下:1、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时支付抚养费。3、若对方无正当理由仍不按时支付,则此时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怎么办?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后一般是无法退还的,但有三种例外情形:(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若没有这几种情形,一般法院会认定彩礼是男方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后女儿给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鉴于当事人在离婚时将房屋赠与给女儿,具有抚养、资助未成年子女性质,客观上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其女儿已经实际成为所有权人,但是这里涉及到一个重大误解问题。而法律都明确规定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行为或者订立的合同,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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